食品安全抽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益零售平台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益零售平台规则及商家入驻益零售签订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入驻益零售开放平台进行网络食品(含保健品)销售的入网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商家”)。
第二章食品安全抽查内容
2.1益零售平台对已入驻的商家按照《益零售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要求进行不定期巡查,如发现商家资质状态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益零售的,益零售将按照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2.2益零售平台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网站及新闻媒体通报的不合格商品信息进行监控,并对益零售平台在售商品开展抽查。发现不合格商品,益零售有权按照等规则及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2.3益零售平台依据商品质量风险信息,搭建形成质量风险数据模型,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风
险评估和筛查,主动发现潜在质量风险,开展风险调查。并按照《益零售平台商品品质抽检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在售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对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则及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2.4如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监督部门抽检、益零售抽检、消费者投诉、平台管控等方式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入驻协议约定及开放平台相关管理要求,益零售将按照《益零售平台商品品质抽检项目及对应处理明细表》入驻协议的规定对相关商品下架、扣除积分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予以关闭店铺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参照以上文件。
2.5益零售平台不定期组织商家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讲解普及工作,指导商家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2.6益零售定期组织内部会议,梳理益零售平台义务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附则
3.1益零售可根据法规政策调整、标准制度更新及益零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制度,并以“益零售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2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益零售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违反益零售平台相应规则及协议约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益零售有权酌情处理。但益零售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3本制度于2024年8月10日发布,2024年8月15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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