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零售自营预售管理规则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
为维护益零售预售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帮助自营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使用预售产品工具,特制订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所有使用预售产品工具的供应商。
第二章定义
2.1预售模式:指供应商提供一个商品或者服务方案,通过益零售预售产品工具聚集消费者订单,按照事先约定将商品和(或)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模式。
2.2预售系统:指益零售为支持供应商进行益零售预售模式销售而提供的系统产品工具。
2.3预售定金:指消费者在购买益零售预售商品时,预先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主要用作购买益零售预售商品的担保和确定购买名额。
2.4预售尾款:指益零售预售商品价格减去定金后,消费者还需支付的对应数额的金钱。
第三章预售系统使用条件
3.1供应商进行预售设置时,需向对应益零售采销人员提交申请,并等采销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对商品进行预售设置。
3.2使用益零售预售系统,应符合如下条件:
3.2.1非虚拟类商品。
3.2.2商品的益零售价需大于20元。
第四章预售管理规范
4.1商品管理
4.1.1预售商品信息应符合《益零售自营行业运营标准》,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4.1.1.1益零售预售定金:须小于等于益零售价的20%。
4.2.1.2预售定金时间:最长可设置45天。
4.1.1.3预售尾款时间:开始时间为定金结束半小时~4小时之间;结束时间最长为尾款开始时间后72小时,即3天内。
4.1.2若预售商品属于定制商品,供应商应当在商品页面中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发货时间,并在消费者下单后联系消费者确认商品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4.1.3商品预售期间,系统不支持供应商修改预售商品价格(包括定金、尾款),但可根据库存实际情况联系对应益零售采销人员修改商品库存数量。
4.1.4如在商品标题或商品详情页等位置标示“预售”字样,而未使用益零售预售产品工具的商品,不得按预售品销售,应按照普通商品交易流程履行。
4.2交易管理
4.2.1消费者下单预定商品后,系统将锁定预售名额,且有30分钟支付等待时间,超时预售订单将被系统自动取消。
4.2.2在预售期间,供应商不得无故取消、关闭预售活动。针对已产生订单的预售活动,供应商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取消订单,如供应商与消费者沟通确认可以取消订单,供应商应按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全额退还;如消费者不同意取消订单,供应商应按订单约定发货履约。如交易双方产生交易争议的,则定金部分按法律规定处理,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履行的,则定金赔偿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4.2.3消费者已支付定金的,在支付即将开始时及距离尾款支付的截止时间还有5小时之时,系统将对未支付尾款的用户进行尾款支付提醒,提醒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4.2.3.1对用户进行短信。
4.2.3.2APP端消息提醒。
4.2.3.3 微信公众号提醒(仅针对已关注益零售公众号消费者)。
第五章附则
5.1益零售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益零售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
5.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益零售有权酌情处理。但益零售对供应商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益零售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益零售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4本规则于2024年8月15日首次发布,于2024年8月19日生效,并自生效当日进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阶段(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试运行结束后,本规则自动进入正式执行期。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TongshengGY@sina.com,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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