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零售平台店铺命名规则
目录
第一章店铺命名限制
第二章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第三章店铺更名规则
第四章特殊类型店铺命名规则
第一章店铺命名限制
第一条店铺名最多不得超过50个字符。
第二条店铺名不得包含空格等异型符号。
第三条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核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核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第四条店铺命名必须且只限定选择品牌店/县级店/市级三种命名形式之一(特殊类型店铺请在店铺开通后提交相关资质按照特殊店铺命名形式申请,
详见本规则第四章)。
第五条店铺名或相关资质不符合本规则约定的,益零售有权通知商家修改。第六条店铺名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二)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
(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
(四)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五)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六)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七)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词汇。
(八)出现电商平台(含益零售、自营、直营等)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
(九)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十一)“农产品地标、绿色、有机、无害”等字样。
(十二)电话号码、车牌号、电子邮箱、网址、即时通信工具或其他联系信息等。
第二章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第七条品牌店命名规则
命名形式:品牌名称+(类目关键词)+品牌店/官方品牌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
品牌名称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标)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各类目有特殊要求的以类目资质规则为准)。
(一)以官方品牌店命名,入驻开店商家必须是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
(二)以品牌店命名,入驻开店商家是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或持有该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在益零售开设品牌店的一级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开设品牌店的时
间应在授权期内;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XX品牌店”命名。品牌店授权文件的详细内容,请见《品牌店授权模板》。
第八条专卖店命名规则
命名形式:品牌名称+企业商号+专卖店;如为多个品牌的,以该专卖店主打品牌名称+企业商号+专卖店。
品牌名称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标)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标,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各类目有特殊要求的以类目资质规则为准),商家为品牌(商标)权利人,或商家持有由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链的销售授权书。如经营多个品牌的,各品牌应归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有;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XX专卖店”命名;企业商号,即字号,是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
第九条专营店命名规则
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不得以“XX(品牌名称)专营店”命名。
商家在益零售经营两个及以上品牌商品,商家为品牌(商标)权利人,或商家持有由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链的销售授权书。
第十条卖场店命名规则
命名形式:35类服务商标名称+卖场店。
商标名称应为申请开店入驻使用的35类服务商标(R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状态,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各类目有特殊要求的以类目资质规则为准),且35类服务商标需包含3503类似群。
卖场店授权文件的详细内容,请见《卖场店授权模板》。
第十一条普通企业店命名规则
命名形式:自定义+店。
自定义内容支持“纯中文”、“纯英文”、“中英文”或“中文+数字”形式,不支持纯数字、空格或特殊符号,店铺名称不得超过14个字符。
店铺名称中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一)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二)“品牌”、“专卖”、“专营”、“卖场”、“官方”、“特许经营”或其他带有类似含义的内容。
第十二条特殊情况说明
(一)由于公司名称具有地域性特征,可能会造成企业商号出现重名的情况,从而导致店铺命名过程中出现重名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形,可增加公司名称中的地域性词汇,使用如下命名形式:
专卖店:品牌名称+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专卖店;专营店: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类目关键词+专营店。
(二)为避免不同行业下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品牌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的情况,当不同行业下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品牌均在益零售入驻开店时,益零售平台有权要求其对店铺名称进行调整(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注册时间、所在行业的知名度等),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商家在接到益零售平台的通知之日起,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更名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益零售有权对相关店铺名称进行调整。
(三)生鲜类目店铺不得以品类名词或TM标状态地理标志品牌作为“品牌名称”进行店铺命名。例如:TM标状态“榴莲、车厘子、榴莲、大闸蟹、小龙虾、丹东草莓、苍山辣椒”等等。
注:地理标志品牌详见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
第三章店铺更名规则
第十三条商家在1个自然年度内可以自主申请修改1次店铺名称。(普通企业店可更名6次)
第十四条允许商家自主申请修改店铺名称的情形包括:
(一)类目变更或类目关键词变更;
(二)经营品牌变更或经营品牌名称变更;
(三)店铺类型变更;
(四)公司名称变更(需与最新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第十五条店铺改名注意事项:
(一)修改后的店铺名称须符合《益零售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二)修改店铺名称提交的资质材料须符合益零售平台要求;
(三)商家因店铺名称违反相关规则接到益零售平台更名通知的,需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更名申请,逾期未申请的益零售有权对相关店铺名称进行调整并依据《益零售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进行处理。
第四章特殊类型店铺命名规则
第十六条家电区域性店铺命名规则
家电区域性店铺在店铺命名中须增加与其可销售区域一致的行政区域名,启用如下命名形式:专卖店:品牌名称+行政区划+企业商号+专卖店;
专营店:行政区划+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
第十七条拍卖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一)具有典当行、拍卖行、寄卖行营业执照的商家可以用典当(行)、拍卖(行)、寄卖(行)命名。
例:XXX(济南)拍卖有限公司,可以使用“XXX拍卖(行)”命名店铺。
(二)司法、海关、各地钱币公司入驻,店铺名称用入驻主体的名称。
例: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驻的店铺名称,可以使用“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命名店铺。
(三)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命名形式:
1.以企业商号作为店铺名称,店铺名称可加类目名称。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名称)
例:XX市玉路呈祥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可用“玉路呈祥”、“玉路呈祥珠宝”命名。
2.以品牌作为店铺名称,具备品牌的相应授权,店铺名称可加类目名称。命名形式:品牌名称+(类目名称)。
例:品牌名称为“佳佰”,可用“佳佰”、“佳佰和田玉”命名。
(四)珍品拍卖商家,开放品牌店入驻。
命名形式:品牌名称+(类目关键词)+品牌店/官方品牌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例:品牌名称为“佳佰”,可用“佳佰品牌店”、“佳佰和田玉品牌店”命名。
第十八条二级医疗服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一)医院直接入驻的,命名形式:XXX医院+品牌店。
(二)仅经营医院类体检项目的,命名形式:XXXX医院+体检+品牌店。
第十九条特殊馆类、新农人店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以下店铺均为邀请制,商家若申请入驻开店请先咨询益零售招商人员。
(一)特产馆
1.中国特产·+地域名称+馆/农特产馆/助农馆。如:中国特产·宿迁馆。
2.中国特产·+企业机构协会名+馆/助农馆。如:中国特产·联通助农馆。
(二)地标馆
1.中国地标·+地标名称+馆。如:中国地标·阿克苏苹果馆。
2.中欧地标·+地标名称+馆。如:中欧地标·库尔勒香梨馆。
3.地标名称+馆。如:文山三七馆。
(三)老字号馆
1.中华老字号·+老字号名+馆。如:中华老字号·稻香村馆。
2.省级老字号·+老字号名+馆。如:江苏老字号·水晶山楂糕馆。
(四)非遗馆
1.中国非遗·+非遗名称+馆。如:中国非遗·景德镇陶瓷馆。
2.世界非遗·+非遗名称+馆。如:世界非遗·旱作农业馆。
(五)国家馆、地区/产区馆
1.国家名称+国家馆/国家酒馆。如:巴基斯坦国家馆、巴基斯坦国家酒馆。
2.自贸区名称+自贸区馆。如:辽宁营口自贸区馆。
3.国家名称+进口馆/进口酒馆。如:白俄罗斯进口馆、白俄罗斯进口酒馆。
4.国家名称+优品馆。如:土耳其优品馆。
5.地区/产区名称+类目关键词+产区馆。如:新疆葡萄酒产区馆。
6.地区名称+类目关键词+馆。如:山东阿胶馆。
(六)新农人店
企业商号+新农人店。如:知丰新农人店。
第二十条房产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一)若为集团入驻,需提供商标持有人授权,命名形式:品牌名称+类目+品牌店。如:XX房产品牌店。
(二)若为区域或城市入驻,需提供该级别的开发商公司授权,且该公司名称中应包含品牌文字,命名形式:品牌名称+区域或城市+类目+品牌店。如:XX苏沪房产品牌店。
(三)项目入驻,需提供该项目公司的授权以及楼盘的房地产五证,以及项目公司与楼盘的归属权证明,命名形式:项目名称+(城市)+类目+品牌店。如:金茂府(北京)房产品牌店。
备注:房地产五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租赁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不包括租房业务)
店铺名称需包含租赁相关词,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租赁店。
(一)由于公司名称具有地域性特征,可能会造成企业商号出现重名的情况,从而导致店铺命名过程中出现重名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形,可增加公司名称中的地域性词汇,将“企业商
号”变更为“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
(二)在选择店铺命名的类目关键词时应选用店铺经营租赁商品的新品售卖时所属的类目进行对照。
第二十二条医药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一)品牌店命名形式:品牌名称+类目关键词+品牌店(类目关键词为:中西药品、药品、OTC、医药)。
(二)大药房品牌店命名形式:
1.35类服务商标名称+大药房+品牌店/官方品牌店;
2.企业商号+大药房+品牌店。
第二十三条宠物活体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针对宠物猫狗经营店铺,须按照如下规范对店铺进行命名:
品牌店:品牌名称+类目关键词(宠物活体/猫咪活体/狗狗活体)+品牌店;
专卖店:品牌名称+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宠物活体/猫咪活体/狗狗活体)+专卖店;专营店: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宠物活体/猫咪活体/狗狗活体)+专营店;
例如:xx宠物活体专营店、xx猫咪活体官方品牌店、xx狗狗活体官方品牌店。
第二十四条奥莱店铺命名规则
商家若在奥特莱斯体系有门店或线上特卖渠道,可申请开设奥莱店。不同类型店铺命名形式如下:
1.品牌奥莱店:品牌名+奥莱/outlets(官方)品牌店。
2.卖场型奥莱店:35类商标名称+奥莱/outlets店。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益零售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二十六条益零售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第二十七条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
无规定的,益零售有权酌情处理。但益零售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益零售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益零售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于2024年8月14日修订,于2024年8月1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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