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集采方在“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集采端采购商品,若采购的商品带有“7天无理由退换货”标识,则集采方自签收商品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自平台确认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起算)若产生退换货意向且商品符合完好(详见第一条)标准的,可进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详见第三条)。
一、集采方与供货方说明
1、集采方是指通过“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集中进行大规模采购的主体。这个主体可以是企业、政府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甚至是一些团购组织等;
2、供货方指在集采活动中,向集采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主体。本规则中的集采方指“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商家或“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
二、商品完好说明
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和功能,商品本身、配(附)件(包含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商标标识等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三、运费说明
1、“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由集采方自行承担商品返回的运费;若集采方与“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集采端另行约定,则以双方约定为准;如商品有免费上门退换权益,则以实际权益为准;
2、集采方若存在滥用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商品配送至消费者,以及商品退回的所有运费均由集采方承担。
四、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分类
具体商品是否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以商品详情页展示为准
7天无理由退换货场景 | 商品类型 | 举例 |
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 定制类、定做类商品 | 个性定制商品、设计服务类 |
鲜活易腐类商品 | 鲜花绿植、新鲜水果、蔬菜蛋品、精选肉品、海鲜水产、冷冻饮食、活体动物 | |
在线下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电子书、游戏软件等 | |
交付的纸张、期刊 | 期刊杂志等 | |
服务类 | 教育培训、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生活缴费、生活服务、医疗服务等 | |
药品 | 中西药品 | |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
食品(含保健食品、滋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电动牙刷、耳机、贴身用品、智能设备(如VR头盔)、电脑、手机、电动车、整车、奢侈品、黄金、铂金、钻石、K金 、投资贵金属等 | |
一经激活或者使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 ||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 ||
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 除上述类型外的其他商品 | 服饰、鞋帽等 |
五、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说明
商品分类 | 退换货商品标准(通用) | 举例说明 |
音乐、教育音像、影视 |
1、附件完好:消费者应确保退回的商品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入网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未受损/受活/刮开防伪/激活(授权)等情形,无外观/系统记录/数据使用痕迹。 2、一般商品外包装完好:包装完整是指包装未缺失,包装整体结构完整,在包装运输或拆卸过程中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形态变化,如适度的变形、污渍、局部破损等,不认定其影响商品包装完整。 部分特殊商品要求: 1)部分商品因包装特殊性,7天无理由退换货需要提供商品原包装,且包装需保持完整,比如电子产品、家电类商品、灯具类商品、或包装价格较高的商品(如手表、金银、珠宝首饰、贵重礼品)等(原包装是指生产)商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不含销售商或物流服务商自行二次封装的包装),需保持原包装完整。 2)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成人用品、婴儿尿片、图书、音像制品外包装有一次性密封的,若破损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密封”系指:商品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了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3、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换货,赠品破损或遗失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客户遗失发票由客户承担相应税款。 | 教育音像、书籍杂志类(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未拆封 |
电脑整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电脑组件 | 1、已激活的Windows系统或office主机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通电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电脑组件显卡、CPU商品外包装一次性塑封外包装或防撕贴拆封、损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智能设备 | 1、进网许可证损坏(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智能眼镜/XR设备/头盔类商品使用或者激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打火机类 | 1、含有棉芯的打火机类商品,注油使用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打火轮、火石有明显磨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图书 | 1、(若有)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破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如果商品无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商品有折痕、水渍、污损、字迹、阅读痕迹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厨房电源(厨房大电、厨房小电) | 1、厨房大电类商品,包括洗碗机、热水器、油烟机、消毒柜、壁挂式、嵌入式、集成式商品安装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厨房小电类商品,与人体接触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商品,若有使用痕迹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大家电 | 1、空调、洗衣机、烘干机、冰洗套装商品安装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内衣/裤清洗机、酒柜、冷柜使用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个护健康 | 剃须刀、电动牙刷、美容器、剃/脱毛器、电动牙刷头、冲牙器、电动鼻毛修剪器等与肌肤接触后容易影响人身安全与生命健康的商品,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破损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生活电器 | 净(滤)水设备过水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厨具 | 一次性餐具包装破损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家具 | 1、桌、床、柜、架、椅等组装类家具安装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定制家具、红木家具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床垫类商品表面保护薄膜破损或有使用痕迹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家装建材 | 1、马桶、浴霸、电子锁、花洒类商品安装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地板、瓷砖、壁纸类商品使用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涂料漆类商品若一次性密封包装破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4、定制类主材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家居家纺 | 1、净化除味、一次性毛巾、浴巾类商品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破损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如果商品无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香薰蜡烛类商品若有使用痕迹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运动户外 | 1、健身训练、骑行运动类商品安装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户外仪表实名认证联网激活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冲浪潜水类商品使用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汽车用品 | 维修保养类、清洁美容类、轮胎、轮毂等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服饰、鞋靴、奢侈品、腕表、眼镜 | 1、商品有明显穿戴、洗涤、污损、划痕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商品有商标标识、防伪、防盗或防损扣/标/贴拆除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内衣/家居服 | 内裤、短袜/打底袜/丝袜/美腿袜、塑身袜、塑身连体衣、乳贴、插片/胸垫等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箱包皮具 | 商品有显著使用痕迹,磨损/划痕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母婴 | 尿裤湿巾类商品外包装破损后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珠宝首饰 | 1、黄金、铂金、K金、投资金银、玉石原石等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2、相关鉴定证书不完整,或有显著污染痕迹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价格标签牌不完整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食品饮料 | 1、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破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若有); 2、如商品无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 1、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破损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若有); 2、如商品无一次性密封外包装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
六、退换货流程
1、退货流程
(1)集采方在七天内提出退货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供货方;
(2)供货方审核通过后,告知集采方退货地址和退货注意事项;
(3)集采方负责将商品安全退回至供货方指定地点,并向供货方提供物流单号等信息;
(4)供货方收到退货商品后进行检查,若商品符合退货条件,在约定时间内办理退款手续。
2、换货流程
(1)集采方在七天内提出换货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供货方;
(2)供货方审核通过后,告知集采方换货地址和换货商品发货信息;
(3)集采方将商品安全退回至供货方指定地点,并向供货方提供物流单号等信息;
(4)供货方收到换货商品并检查无误后,及时将换货商品发出至集采方指定收货地址。
七、商品检查与争议处理
1、供货方在收到退回商品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外观、功能、配件完整性、商品标识等是否符合退换货条件;
2、若双方对商品是否符合退换货条件存在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争议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启动,双方可共同指定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有)对商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双方无法就第三方检测机构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报诉讼;
3、在争议解决期间,涉及争议的商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影响争议结果的公正性。
八、违约责任
1、若集采方违反本规则约定,如恶意退换货、故意损坏商品后申请退换货、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退换货申请等,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供货方的商品损失、物流费用损失以及因退换货问题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2、若供货方违反本规则约定,如无正当理由拒绝集采方符合条件的退换货申请、延迟处理退换货事宜、提供换货商品不符合要求等,应向集采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货款、赔偿因延迟处理导致的集采方损失(如生产停滞损失、额外的物流仓储费用等)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规则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致使本规则中的某一具体条款失去了法律效力,本规则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3、“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对本规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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